
区民政局:聚焦职能 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2022年以来,区民政局充分发挥民政工作职能,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应保尽保。2022年,全区在册低保对象21714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3307.19万元,其中农村低保对象18057人,累计发放资金10761.84万元;城市低保对象3657人,累计发放资金2545.35万元。特困供养人员共计4092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3686.72万元。全年临时救助396户、发放资金111.7845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12122人,发放金额808.0975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10637人,发放金额836.8949万元。孤儿对象250人,发放孤儿生活费共计278.624万元。
农村养老服务保障落实到位。目前,全区共有养老机构30家,其中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12家,总床位数达1131张。全区村级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到70%以上,村级养老服务站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设施设备,正常开展老年助餐、文体娱乐、健康指导、探视走访等服务,发挥作用明显。家庭照护功能再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更加完善,2022年全区居家养老服务达24344人次,其中生活不能自理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全部纳入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对居家困难老年人实行一月四次的居家服务。我区被省民政厅、财政厅确定为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创建区(全省共21个县市区)。
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更加规范。寒亭镇通津村获批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点,济川街道东桥社区等4个村(社区)被确定为省级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鳌峰街道宝城社区被确定为省级智慧社区建设和三社联动项目试点社区。村居调整严格依法科学实施,实施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全区确定28个试点村(社区)。
未保和社工站建设超额完成。全区217个村(社区)全部配备儿童主任。组织召开全区基层儿童工作者业务培训会,全区26名儿童督导员及217名儿童主任参加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全区乡镇街道建有社会工作服务站26个,村(社区)社工室5个,均配备2名工作人员,超额完成指标(70%)任务。组织33人参加市民政局组织的中级社工师考试培训,各乡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社工站建设专题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