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今日www.365bet.com亚洲版_365bet体育35元_48365
        新闻详情-首页

        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2020-11-11 10:06:44 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工会主席 汪恭礼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完善宏观经济治理,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入新时代,要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消除体制弊端,清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做法,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和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

        切实推动“放管服”政策落地见效

        强化“放管服”相关政策的执行力,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方式,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方面迈出更大步伐,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加强监管的“加法”、优化服务的“乘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是及时总结宣传“放管服”改革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谋改革、善改革、想改革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改革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扩大改革效果。同时,敢于曝光改革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不担当等突出问题,形成强大舆论压力。

        二是妥善处理好放权与监管的关系,厘清政府各部门监管职能和监管责任边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制度,完善部门间工作衔接和协同配合机制,杜绝监管盲区,确保没有监管漏洞。同时,创新监管的方式方法,积极构建起社会监督、行业规范、行政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科学化、综合性新型监管机制,确保“放”得到位、“管”得有效。

        三是加大一些部门和地方以认证、登记注册、备案等形式明放暗不放、变相设置审批等问题的清理整治力度,规范和清理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其他权力事项,防止“放管服”改革换汤不换药,变形走样。

        降低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各类门槛

        坚持“非禁即入”“非禁即许”的原则,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不违背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一步减少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限制,打破“玻璃门”“卷帘门” 和“旋转门”,给民营企业更大的发展空间。

        一是在确保国家和经济安全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国民待遇、资源配置合理、优势互补的原则,打破所有制界限,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消除行业和部门垄断,大幅度拓宽民营企业投资领域。除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外,所有领域和行业都允许民营企业进入,并在准入方面给予民营企业与国企、央企同等“国民待遇”。

        二是降低民营企业进入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福利事业等公用事业领域的各类门槛,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公用事业和服务业等领域,参与垃圾发电等新能源开发项目,减少和取消阻碍民营企业进入养老、医疗、教育等领域的附加条件。

        三是打破行业垄断经营的格局,推进民航、铁路、公路、电力、通信等垄断行业改革,积极培育市场竞争力量,放松或放开垄断领域和行业“市场准入限制”,允许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竞争,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作用,在竞争中增强民营企业的竞争力,提高民营企业活力和被打破垄断行业的经济效率。

        提升民营企业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

        聚焦民营企业反映最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优化政府服务,完善政府公共品供给与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对接民营企业的办事需求,寻求各项需求的最大公约数并予以回应和解决,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提升电力供应、财产登记、融资信贷、跨国贸易便利度,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形成服务民营企业的优势。

        一是出台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时,必须把上级精神和本地的实际结合起来,严格遵循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决定等科学法定的决策程序,充分尊重民营企业家们的合理、合法诉求,优先听取他们的心声,杜绝用专家的意见代替他们的意见,保证政策自身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决策的民主化、法制化。同时,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注重政策及时精准、稳定连续、程序简便,绝不可随意任性、朝令夕改。

        二是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和业务培训,不断开拓干部视野,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解决好党员干部服务民营企业的作风和能力问题,努力打造理论强、业务精、能作为、敢作为的服务型干部队伍,为民营企业发展当好“店小二”、做好“娘家人”,用党员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民营企业的“发展指数”。

        三是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对民营企业调查研究,倾听和及时回应他们需求,摸清他们的“痛点”“难点”和“堵点”,分类施策,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建立监督机制,开通咨询投诉热线,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损害民营企业利益、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涉及的单位和人员都要公开曝光,处理绝不手软、绝不护短,促进政府各部门和单位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是各级政府运用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快整合共享政务信息系统,构建网上并联审批系统,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在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中互信互认和共享应用。民营企业在企业投资、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建设工程等办理手续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申报材料和信息,不得要求民营企业另行提供,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联办事项的数据资源共享利用,实现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同时,优化简化通关流程,建立执法互助、监管互认、信息互换工作机制,对进出口环节审批事项进行依法削减,取消不必要的监管要求,简化通关、缴税等手续,提高民营企业跨境贸易便利化和通关效率。

        不断提高政府监管执法效率

        全面改进监管执法模式,采用以“综合监管和执法”为主,“智能监管”和“社会监督”相互补充、配合的模式,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减少了执法者权力寻租和自由裁量权滥用机会,有效防止选择性监管和随意执法,不断提高政府监管执法效率。

        一是正确处理好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利与政府部门监管执法权力的关系,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尊重民营企业经营自主权;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规范政府部门监管执法的行为,依法支持政府部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治理整顿市场违法侵权行为,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

        二是进一步厘清政府监管执法部门的责任边界,明确各部门的监管执法职能,力促监管执法部门依法切实履行职责,有效实施监管执法的相关法规制度,杜绝因监管执法职责边界不清晰而出现监管执法冲突,或者监管执法推诿现象。

        三是积极整合政府监管执法职能和机构,推动监管执法力量下沉、监管执法重心下移,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强化跨部门监管执法的技术支撑,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执法制度,完善多部门、跨部门纵向互通、横向互联的工作衔接和协同配合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协同监管执法的优势,推动涉及多部门、跨部门监管执法的事项实现联网监管执法,确保没有监管执法漏洞和盲区,杜绝多头监管执法、多重监管执法。

        四是充分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先进的科技手段,实现“信息化+标准化”“制度+技术”“线上+线下”等精准化、智能化、动态化、立体化的监管执法模式,打造24小时全天候实时监测执法管理系统,最大限度压缩监管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弹性空间,最大限度保证监管执法的规范性、公平性。

        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诚信体系

        信用约束是促使民营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的重要抓手。实施信用约束和部门联合惩戒制度,以信用监管为核心,充分运用信用约束和激励手段,加大对失信民营企业惩戒和诚信民营企业激励力度,及时公开共享信用信息,形成惩戒失信、褒扬诚信的制度机制,让失信者受限、守信者受益。

        一是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科学界定民营企业的守信和失信行为,完善诚信档案、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异议申诉、信用修复等机制,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工作,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征信服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跨领域、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惩戒与激励机制,公开和共享信用信息,形成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政府部门协同联动、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二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大力推介诚信民营企业,在银企对接、会展等活动中重点推介诚信民营企业,及时将民营企业诚信、优良信用信息在政府等网站公示,讲好民营企业“诚信故事”,在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实施中,优先考虑诚信民营企业,让诚信成为政府配置资源的重要考量因素。

        三是注重运用大数据手段,根据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分类,对连续多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诚信典型的民营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外,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容缺受理”和“绿色通道”等便利化服务措施,如对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的,可以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即可先行受理。引导商业销售和金融机构等市场服务机构对诚信民营企业给予便利和优惠,使守信民营企业在市场中获得更多实惠和机会。

        四是引导民营企业主动发布产品服务质量或综合信用承诺等专项承诺,接受社会监督,联合惩戒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程质量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而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依法打击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逃避债务、合同欺诈、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破坏社会正常秩序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依法依规加强对有履行能力但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等严重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

        1476